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工作部门及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学校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责,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北京市教工委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拟定巡察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巡察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四)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工作;
(五)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六)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七)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九)承担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